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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5斤芹菜被罚6.6万”后续:全省通报部署整改,要求举一反三,推行柔性执法

时间:2025-07-06 07:31:49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时尚

核心提示

据新华社报道,罗某夫妇的蔬菜粮油店位于榆林市某农贸市场,督查组实地走访发现,市场内仅有靠近入口的十来家门店在正常营业,其余门店均大门紧闭。该农贸市场管理员常某说,受疫情和地理位置等因素影响,商家的生意

据新华社报道,卖斤罗某夫妇的芹菜蔬菜粮油店位于榆林市某农贸市场,督查组实地走访发现,被罚报部市场内仅有靠近入口的续全十来家门店在正常营业,其余门店均大门紧闭。省通署整该农贸市场管理员常某说,改求受疫情和地理位置等因素影响,举反商家的推行生意并不景气。

贺某说,柔性她和丈夫的执法经营行为确有瑕疵,但6.6万元的卖斤罚款数额过高,他们一年的芹菜纯利润只有七八万元,“交完罚款等于一年白干”。被罚报部

(来源:央视新闻视频截图)

督查组认为,续全在经历三年疫情、省通署整大量实体经济经营困难的情况下,处罚方式从严从重,不但不利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也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国家助企纾困的效果。“过罚不当”“类案不同罚”等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如下:

其一,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细,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督查组介绍,一些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制定的时间较早,未经及时修正,存在处罚内容宽泛、表述抽象、缺乏客观标准等问题。一些地方执法人员利用自由裁量权,执法随意、处罚严苛、过罚不相当的现象十分普遍。

其二,处罚力度与业绩考核挂钩,倒逼从严办案。督查组发现,在食品安全领域,有关部门存在以办案数量和罚款规模进行考核的现象。

其三,对行政处罚执行权缺少有效制衡。督查组介绍,行政处罚案件由本机关立案、本机关调查取证、本机关负责人做出处罚决定,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进行监督检查,权力过于集中。小微市场主体虽可提出行政复议,但很难获得改正。同时,行政诉讼程序复杂且耗时长,小微市场主体难以承担相关成本。这一切造成对小微市场主体权益保护不够。

审慎监管细化量化处罚标准

榆林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表示,卖出5斤超标芹菜被罚6.6万元确实属于“过罚不当”。

督查组认为,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市场监管部门在维护市场秩序的同时,更应该承担起保护市场主体的职责。对于有违法行为特别是轻微违法、初次违法的市场主体,不能过度惩罚,而应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督查组建议,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按照稳市场主体的基本要求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细化量化处罚标准,切实解决“过罚不当”“类案不同罚”和“任性执法”等问题。

此外,督查组还建议,应严禁市场监管部门下达或变相下达处罚数量或金额指标,避免因评议考核刺激运动式执法。

资料来源:新华社、央视、《陕西日报》等